中壢國民運動中心運動研習課程
報名、轉班、延期、退費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
報名前請先詳閱
*報名即同意此項規定
2019/06/01修訂
報名、轉班、延期、退費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| |
報名方式 |
報名及繳費需同時完成,始完成報名手續 1.現場報名:詳閱簡章確認班級與代號→填妥報名表→繳交費用→領取收據與發票。 2.網路報名:加入會員→選擇課程報名→線上刷卡付費→至櫃檯領取收據與發票。 |
退費辦法 (整期課程) |
中壢國民運動中心退費規則 依桃園市政府規定 一、報名後因重大傷故、疾病、調職因素不克參加者,請持證明文件(疾病、傷故:醫生診斷證明;調職:持調離職證明文件)與發票正本,至一樓服務台辦理退費手續。 二、實際開課日前之第三十日以前得全額退費。 三、實際開課日前之第一日至第二十九日要求退費者,退還繳納費用總額之90%。但所收取金額以新臺幣一千元為限,超過部分仍應退還。 四、實際開課日起五日內要求退費者,退還繳納費用總額之80%。 五、實際開課日起之第六日,至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要求退費者,退還繳納費用總額之50%。 六、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 ※辦理單堂退費,請出示證明文件(疾病、傷故:醫生診斷證明或當日看診收據;調職:持調離職證明文件)與發票正本,其餘因素不提供退費。(泳訓課程不提供單堂退費) |
個別班退費辦法(泳訓、球類、) | 請持繳費證明單及發票正本辦理,退費金額為扣除已上課堂數及手續費,手續費為扣除已上課堂數後之金額一成(手續費以1000 元為上限)。 |
轉班辦法 | 轉班請於第三堂上課以前(以實際開課日計算,中途插班者則不得轉班)持發票、上課證正本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,轉班限辦理乙次,費用多退少補,且轉班金額不得低於原班級金額1/2。 |
注意事項 |
1.報名前請詳閱簡章瞭解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以保障個人權益。 2.本中心保留調整上課教師及教室之權力;簡章內容如有更動,以服務台公告為準。 3.研習課程謝絕旁聽及非上課者進入教室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。 4.上課請攜帶上課證,並妥善保管避免遺失以供查驗。 5.超過第三次上課日後,恕無法受理插班、延期、退費等事宜。 6.報名班級為團體課,因私人因素未到課不予補課、退費。 7.報名人數不足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中心將另行通知,費用將全額退還(請攜發票、上課證辦理)。 8.逢天災(颱風、地震、豪雨)依照桃園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中心不另行通知,另除本中心宣告之停課日期外,遇假日均照常上課。 9.為維護智慧財產權及報名學員之肖像權未經許可,嚴禁錄影(音)。 10.開課後,恕無折扣優惠;插班以原價扣除以開課之堂數,恕無享有其它折扣優惠。 |